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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今年4月开展的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打造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示范高地,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推出5方面19项改革创新举措。
——进一步深化“智慧口岸”建设,推动口岸数字化转型。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持续推进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和“联动接卸”等改革措施。
——进一步支持外贸产业升级,推进新业态健康持续发展。积极探索推进海关监管模式创新,优化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支持海外仓建设与跨境电商出口拼箱发展,支持试点口岸建立进口药品“白名单”制度。
——进一步提升跨境通关物流链安全畅通水平,助推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深化区域物流一体化,助力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发展;积极促进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跨境班列发展。
——进一步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合规费用,为企业减负增效。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并动态更新。
——进一步多措并举,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提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证书签发效率,持续释放RCEP相关优惠政策红利,服务企业应享尽享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完善政府部门与商界沟通机制,共同推进企业“问题清零”,取得良好成效。(张翼)
《光明日报》( 2023年09月01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