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国际贸易的人都熟悉信用证付款的排序,但很多人并不熟悉信用证付款的优缺点。那么,信用证支付的优缺点是什么呢?下面,让我们寻求答案。


(相关资料图)

一、信用证支付的利弊

优势:

1.用信用证付款时,受益人(出口商)的付款是有保证的,特别是在出口商对进口商不太了解的情况下,在进口国的外汇管制上,信用证的优势更加明显;

2.信用证使双方的经济负担更加平衡。

缺点:

1.容易发生诈骗。因为信用证是一个自足的单据,相关的银行字只处理单据的特征,存在一个假单据。

2.信用证手续复杂,环节多,不仅耗时,成本也高,而且单据审核等环节技术性更强,增加了业务成本。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

1.信用证是一份独立的单据。

信用证虽然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一旦开出,就成为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合同。贸易合同是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只对买卖双方有约束力;信用证是开证行和受益人之间的合同。开证行、受益人和其他涉及信用证业务的银行都受信用证约束,但这些银行当事人与贸易合同无关,因此不受合同约束。在这方面,《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3条明确规定:“信用证在性质上不同于销售合同或其他可能作为其依据的合同。即使信用证载有对合同的任何提及,银行与合同无关,也不受合同约束。”

2.开证行是主要付款人。

信用证的付款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即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担保付款,开证行提供信用而不是资金。其特点是开证行在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承担先行付款的责任。《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信用证是一种协议,根据这种协议,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支付或承兑受益人开具的汇票,条件是指定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条款;或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付款、承兑或议付汇票。后一种情况并不改变开证行作为主要付款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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