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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5月8日,三原告亲属周某骑电动车三轮车与被告王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致周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经认定,周某与王某承担同等责任。经核实,王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在某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事故发生后,王某仅支付了30000元,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周某家属将保险公司和王某诉至法院。

在了解基本案情后,承办法官刘永晓多次打电话分别向原、被告双方了解诉讼请求和赔偿的意愿。一方面疏导三原告的情绪,耐心释法明理,围绕法定赔偿项目逐项计算,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另一方面,刘永晓积极引导被告方换位思考,让其正确认识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赔偿项目和标准。最终,在刘永晓的耐心调解下,三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181500元,于调解书送达后15日内履行完毕;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21万元,扣除已垫付的3万元,下余的18万元现场履行。

随后,在唐河县法院道交一体化调解室,在承办法官和律师的见证下,原、被告及保险公司三方签订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当场将18万元赔偿款交至原告手中。(供稿: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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