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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吉存)7月1日起,我市对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上限为28488元。

按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月平均工资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3—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488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月缴存基数。自2023年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额。据介绍,职工工资额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

具体办理程序: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缴存比例调整均可以网上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可登录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网厅办理,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就近选择住房公积金网点办理。(吉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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