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指的是什么?
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债务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债务转移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因为债务人的改变对债权人关系重大,新债务人的信誉和履行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债权能否实现。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则债务的转让不能有效。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移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也不能任意拒绝债务的转移。债务转移后,从属权利并不随之转移。
债务转移和债务加入的区别是什么?
1、生效条件不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债务加入的构成可存在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达成三方协议,第二种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达成双方协议,第三种是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履行债务,由此可见,债务加入是否取得债权人同意不是必备条件,因为第三人的加入不会给债权人的权益造成伤害,多了可以履行债务的人,在一定程度上反而保障了债权人的债权。
2、法律效果不同,如债务人将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以后,原债务关系消灭,原债务人退出与债权人的债务关系,第三人与债权人成立新的债务关系,债权人受新的债务关系约束,只能请求第三人履行偿还责任,不得向原债务人请求实现自己的债权。而在债务加入的情况下,第三人加入并不会引起债务人履行责任的灭失,债务人的法律地位没有发生改变,债务人与第三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实现自己的全部债权,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实现自己的全部债权。
3、意思表示不同,债务转移时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必须“明示”和“同意”免除债务人的还款责任,而债务加入不需“明示”也不会免除债务人的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