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人类文化的传承。在西峡县田关镇曹沟村有一处传统民居古建筑群,修建于清朝顺治年间,由7个院落19座建筑组成,均为砖木结构硬山式建筑,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严格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古建筑群的关注与保护,4月16日,西峡法院环境资源庭和丹水法庭到田关镇曹沟村发出首份古建筑《司法保护令》,针对曹沟村传统民居古建筑群以砖木结构为主、极易损坏的特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明确禁止事项。
《司法保护令》明令禁止在曹沟村传统民居古建筑群的古砖、古墙、古木上乱刻乱画;禁止在曹沟村传统民居古建筑群保护范围内新建或扩建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禁止在曹沟村传统民居古建筑群保护范围内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随后,法官就地向该村村干部、周边群众开展古建筑保护普法宣传活动,讲解古建筑的存在价值和保护意义,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增强群众对古建筑群的保护意识,用法治力量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此《司法保护令》系南阳市首例环境资源类《司法保护令》,是西峡法院积极适应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的司法需求,积极探索保护路径的有力举措。今后,西峡法院将根据辖区资源特点,充分运用《司法保护令》,不断强化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供稿: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