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5月1日,我国迎来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有关职业病的讨论又多了起来。有媒体呼吁,职业危害因素不断“上新”,职业病目录也应随之“更新”。

说起职业病,人们都不陌生。比如,上班太忙,吃饭不规律,容易得胃病;天天对着电脑,颈椎病和“鼠标手”找上门来……从广义上说,凡是劳动者因职业因素引起的疾病,都叫职业病。狭义上呢?只有被列入法定目录的疾病才是职业病。前面提到的胃病、颈椎病、“鼠标手”,并不在此列。早在1957年,我国首次发布相关规定,将职业病确定为14种。到2013年,这个数字已“壮大”到132种。从14到132,职业病范围扩大的背后,是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视,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切实保障,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缩影。

当然也必须看到,职业病防治工作并非静态的。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新生事物不断涌现,或大或小的新问题接连出现,这是一种必然、一种常态。也因此,职业病目录自更新、发布之日起,就很可能已经落后于时代的脚步。能否跟得上,这是一大考验。比如近年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存在感越来越高,新职业、新业态,分外引人注目。一些稀有元素等新材料,改变了生产生活,但也可能给劳动者带来新危害。更多地关注新职业、新危害因素,于情于理都应该。

除了新事物,还有大趋势——拜科技所赐,人类的劳动方式、时间、强度等早已不同以往,体力劳动少了,劳动时间更长,伏案工作的需求大大增多。颈椎病、肩周炎、腰背痛、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等发病率,也大幅增长。观察现有的职业病目录,我国职业病更多地关注工业领域,聚焦产业工人。其他行业,则相对不足。据报道,近几年欧洲报告的职业病种,排在前几位的为肌肉骨骼性疾病、心理疾病、头痛、视觉疲劳以及呼吸系统疾病。在信息时代,多关注非工业领域,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值得考虑。

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健康是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指标。没有健康,就无法劳动,更谈不上幸福。当前,我国有超过8亿劳动者。根据此前一项抽样调查,有超过2亿劳动者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更加重视职业病防范工作,意义不言而喻。对此,既要与时俱进,建立职业病目录动态更新机制,把劳动者面临的新风险纳入其中,把职业健康保护的“硬框框”划定好;也要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提升全社会职业病防范意识,在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做好常态化的检测监测等方面多多用力,让更多劳动者离职业病远一点。(夏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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