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做法侵害了消费者哪些权益?

都市快报报道你有没有发现身边扫码点单的餐馆越来越多了,而且有些餐馆扫码后,必须先关注餐馆的微信公众号,才能开始点单。

你有没有因为餐馆的这种操作而感到不适?

这两天,一条“江苏餐馆强迫顾客扫码点餐或被起诉”的新闻冲上热搜,江苏省消保委发出倡议,商家不得强迫消费者扫码点菜,并应注意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不得强迫关注公众号,未经同意不随意发送推广信息等,并表示,未来还将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维护消费者权益。

这条热搜引来数万人点赞,还有众多网友留言:

“主要是扫码点单留完电话,一定有中介电话推销买房子,肯定是用餐的时候电话号码泄漏出去。”

“可以扫码,但可不可以不要关注和获取信息?每次都要取消关注,不然垃圾推送一堆,真的很烦。”

“上次带老妈去吃西餐也是手机下单了,感觉对中老年人太不友好了。”

……

而“扫码点单”并不只存在于江苏,我翻看了下自己近两周的手机微信记录,就有10家因为点单而关注的餐馆微信号推送来的消息,这还不算甜品饮料店的微信号。

那么餐馆的“扫码点单” 这一做法到底侵害了消费者的什么权益,除了消协或可提起公益诉讼外,消费者个人又可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呢?

我们请都市快报“律师来了”团队的两位律师给大家来解读一下。

涉嫌侵害消费者的选择权

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林杏律师说自己也多次在就餐时遇到类似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同样,消费者就餐时,有权自主选择扫码点单或者人工点单,有权决定是否关注商家的微信公众号。消费者因扫码点单必须先关注餐馆微信公众号,这一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的选择权。

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袁高高律师认为,餐厅经营者如不提供人工点餐服务,只提供扫码点餐,使现场就餐消费者只能关注或绑定经营者的公众号或小程序,被动授权经营者获取其个人信息。这种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是对现场就餐消费者的一种强制交易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以及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袁高高律师说,一些餐厅借此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仅违反法律规定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涉嫌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而且如果保管不善,消费者个人信息还有被泄露、丢失的风险。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消费者无必要提供手机号、生日、姓名、通讯录等与餐饮消费无关的信息。

可能侵害消费者的隐私权

林杏律师表示,如商家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处理不当,还可能侵害消费者的隐私权。

如餐馆确实未采取必须措施确保其获取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存在泄漏、出售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即消费者协会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扫码点餐针对的是不特定多数的消费者,且损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也可以由消费者协会提起公益诉讼。

而实践中,暴露个人信息的情况无处不在,消费者如需主张权利,在举证上存在较大困难。所以,她建议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个人信息保护,也可以拒绝扫码点餐,拒绝关注商家微信公众号,要求人工点餐。

建议向消协或市场监管局投诉

袁高高律师也表示,从法律上来讲,个人诉讼也是可以的,但诉讼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可能和一顿饭钱相比,就显得太高了。

而且,“扫码点单”所存在的侵权问题,并不是单一消费者遇到的问题,所以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反映,如由消协或市场监管局来统一处理并管理规范起来,可能会更高效地停止餐馆的侵权行为。

他觉得,江苏消协这次发出的倡议,就具有非常好的行业指引意义。

(记者 郭婧)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