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众多明星的演唱会门票几乎“秒光”,与此同时,针对演唱会的消费投诉也迅速上升。近日,一场在海南海口举办的演唱会,观众因听不清歌手的演唱,齐声要求“退票”;今年5月,有观众投诉某歌手演唱会主办方售卖“柱子票”,有观众花了1000多元,视线全程被舞美搭建的立柱遮挡……花了钱,现场体验却不佳,演唱会“盲选”座位的问题有没有可行的解决办法?文化演出市场该如何进一步规范?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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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迷称花千元买了演唱会门票

到现场才发现全程在“看柱子”

上周末,2023天后之夜巡回演唱会海口站落下帷幕。这场最高票价为1280元的演唱会开始不久,就被观众发现存在听不清等诸多问题。

今年以来,因演唱会观看体验不佳引发的消费纠纷不断上升。此前,姜涛(化名)和家人专程从浙江去上海,观看某知名歌手的演唱会,由于开票时没有提供座位示意图,到达现场后,他才发现自己购买的票面价值1299元的座位,全程被舞台搭建的巨型立柱遮挡。

高角度俯瞰的“柱子票”

姜涛发给记者的多个遮挡位视频显示,一些高价票位置由于离舞台较近,看过去视野范围几乎只有一根巨大的立柱;从另一些较高的遮挡位俯瞰,柱子则沿着对角线,将舞台分割成两半。一位网友说,歌手走动走动,还能看到人,但看不到的时间更长。

因为观看视角被严重遮挡,几百名现场观众加入维权群,希望主办方能够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姜涛称:“当天是5月20日,日子特殊,主办方把这个位置拿出去卖了。他们也不承认,说在舞台搭建的前两天才发现有柱子位存在。我们建的维权群,从7个人发展到700多个人了。”

离舞台较近的“柱子票”视野

无独有偶,7月下旬,另一位歌手的演唱会上,也出现了观看视线被遮挡的情况。观众李优(化名)说,当时他和朋友一起购买了799元的门票,开票时有座位示意图,李优说从示意图上看,视野应该还可以。

有一些演唱会座位设置在舞台延伸线上,观众几乎看不到舞台上的表演。

但到了现场,李优发现示意图并不准确。由于舞台两侧有大屏幕等硬件搭建,李优和朋友们的位置几乎就在屏幕的延伸线上,歌手如果不走到舞台的最边缘,大家根本不知道在表演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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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现场看不见、听不清

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

买了高价票,演唱会现场却看不见、听不清,姜涛和李优都觉得维权理所应当,但整个过程困难重重。

姜涛称,5月20日自己发帖提醒5月21日晚上看演唱会的人,提前去跟主办方沟通。针对5月20日那一场,他们提出主办方要公开道歉,相应部门应对主办方进行处罚。

但到7月份,上海消保委表示调解已经结束,最后争取的方案是发放200元的购物卡,“也不算赔偿金,他们叫做‘心意金’”。至于观众的位置究竟符不符合领取200元“心意金”的标准,还需要提供照片后由主办方来认定。

而李优和朋友们的维权也并不顺利,媒体介入后,主办方给出了三种方案,未核验退票、当场登记未观看的退款和优先购。

对此,李优表示不能接受:“打个比方,我买了一件有问题的衣服,我要求你赔偿我,你回我一句‘这边下次出新衣服了,你可以优先买’,这正常吗?其实这个事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一是演唱会的某些位置到底应不应该售票,二是这个位置的票价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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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制定阶梯式退改规则

有从业者表示,由于开票的时间往往早于舞台搭建完成的时间,因此会出现某些位置有遮挡的情况,只能通过适当的退票规则进行补救,但观众不进场就不知道遮挡,进场了就不能退票,进而就会产生实际的矛盾。

有分析表示,从人的视觉感受来说,立柱开合15度到30度角的延伸处的座位都不应售卖。

记者还咨询了多位专业舞台搭建、会展布置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绝大部分座位遮挡问题可以提前避免。“其实只要花更多心思,不搭灯架或者柱子这里不摆座位,少赚这部分钱,是完完全全可以避免的。”

从视觉感受来说,有专业人士表示,立柱辐射15度到30度的范围内座位都不应出售。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消费者网购演出门票遭遇“盲选”座位,到现场才发现是“柱子票”“墙根票”,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在买票的时候不知道是这样的位置,但是经营者是知情的。他没有告知消费者,消费者的知情权显然是受到了侵犯的。消费者当然可以要求他退票,或者说给予适当的补偿。”

在同一位歌手此后的几场演唱会中,立柱辐射角度不再设置座位。

但是,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文化演出市场是否应该制定较为统一的观看标准?从多场演唱会的维权过程来看,目前没有答案。本月,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对“柱子票”问题提出建议。

中消协消费投诉部工作人员李志表示,相关演出票务平台和主办方应该思考如何更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提高消费体验。

比如,在制定服务条款时,借鉴航空、铁路等其他服务行业的成熟做法,制定阶梯式退改规则,依据退票、改签时间不同实行阶梯化费率,基于公平原则合理制定退换票规则并向消费者公示,保证消费者在购票前充分知情和主动确认。

如果推出“不退不换”的门票,应当同时推出可退换门票,并且设置合理价格供消费者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演出票务市场的监管,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演出票务监管服务平台,实时监控演出票的来源和流向,推动演出票务交易公开透明,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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