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损害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财产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是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不论是根据过错归责还是无过错归责原则,证明财产损害都是原告必须承担的一项证明责任,若原告举证不能诉讼请求将无法得到,面临败诉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

2.无过错责任原则

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尽管其主观上无过错,便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3.公平责任原则

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均无过错,但如不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

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归仲裁委管辖吗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仲裁委可以管辖。

根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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