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资阳网讯(全媒体记者 谢承爽)“如果前期物业合同已满两年,但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终止前期物业,该按什么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如果前期物业合同未满两年,尚在有效期内,又应该如何执行收费标准?”针对4月1日开始执行的《资阳市主城区普通住房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少市民都提出了这样的疑问。资阳市发改委、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政策解读。
相关负责人解释,目前尚未交房、尚在前期物业期间的小区,应该重新备案,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对于已交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4月1日以后仍在有效期的,物业服务企业需要重新备案,并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期最长为两年。但是,两年期满后,对于未按规定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或业委会没有续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仍然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前期物业合同就自动转为不定期合同。“这种情况,业主或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自行协商,可自愿参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相关链接】
● 资阳出台相关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装修期间物业服务收费多少?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用如何计算——市级有关部门解读资阳市主城区普通住房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