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有哪些过程

合同订立有的过程如下:

1.要约,是指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对要约人和对受要约人均具有约束力;

2.承诺,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

审查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或备案,如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履行上述手续的,应审查是否履行了上述手续;

2.如合同中约定经公证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公证机关公证;

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截止;

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字或盖章,采取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法律规定或合同要求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采取质押方式担保的,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交付时间,审查当事人是否履行了质物交付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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