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晚,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601519.SH,以下简称大智慧)公告称,截至6月15日,公司实控人张长虹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主要系张长虹支付和解资金的自主决定。
具体来看,减持期间为4月12日-5月9日,减持价格区间为8.22元/股-8.84元/股,减持总金额为1.79亿元。
根据5月16日大智慧公告披露,公司确实已经收到了两笔赔偿款,共计约1.1亿元。分别为4月13日,大智慧收到了张长虹根据调解书支付的第一笔款项人民币5000万元;5月15日收到第二笔款项人民币6074.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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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减持牵扯到大智慧董监高虚假诉讼案,也引发了投资者保护机构首次向法院提起股东派生诉讼,坚决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前期,大智慧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向投资者进行了赔付。
2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裁定了全国首例由投资者保护机构根据《证券法》第94条新规提起的股东派生诉讼。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投服)代表大智慧诉该公司时任董监高张长虹、王枚、王日红、洪榕等,提出张长虹等相关责任方支付公司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中已经支付的赔偿款,并承担全部诉讼费。
在上海金融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大智慧与张长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长虹支付大智慧因履行民事判决支付的赔偿款共计3.35亿元,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分四笔支付完毕。
彼时大智慧公告称,因和解支付金额巨大,出于资金需求,张长虹将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71.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143.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共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6%。
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张长虹持有公司股票占总股本的34.62%。张长虹、张婷和张志宏三兄妹合计持有公司股票占总股本的41.31%。
也就是说,截至目前,还有2.25亿元赔偿款待付。大智慧表示,与张长虹达成调解协议事项将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截至6月16日收盘,大智慧报价7.53元/股,市值153.3亿元,市盈率58.18倍。数据显示,2023年一季度,大智慧实现营业总收入1.68亿元,同比增长9.07%;归母净利润3.05亿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亏损3184.91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700万元。
2016年7月,证监会发布了对大智慧公司、张长虹、王玫等15名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张长虹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该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显示,大智慧当年实现营业收入8.94亿元,利润总额4292.12万元。经证监会查明,大智慧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销售方式提前确认收入,以“打新股”等为名进行营销、延后确认年终奖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等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1亿元,占当年对外披露的合并利润总额的281%。张长虹作为大智慧的董事长,对大智慧的信息披露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