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3-023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 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
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 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
无反馈记录。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2)。
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由 4.33 元/股调整为 4.13 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的议案》,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由 4.13 元/股调整为 3.63 元/股。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激励对象由 163 人变更为 161 人,授出期权数量由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3.63 元/
股调整为 3.13 元/股。同时,由于 1 名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监事而失去激励对象资
格;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激励对象由
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此,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行权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2 日。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
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
项, 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或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P0-V=3.63-0.5=3.13 元/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调整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注 1) 总额的比例(注 2)
董奇涵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9 0.409% 0.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157 人)
合计(158 人) 643.2002 29.236% 0.429%
注 1:指占《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权益总量的比
例。 注 2: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监事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另有 2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权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将激励对象由 161 人变更为 158 人,授出期权
数量由 1,530.9006 万份变更为 1,500.8006 万份。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
权 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因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对
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监事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另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将激励对象由 161 人变更为 158 人,授出期权数量由 1,530.9006 万
份变更为 1,500.8006 万份。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股东大会授
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
为:由于公司已经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鉴于 1 名激励对象担任公
司监事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另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激 励对象名
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63 元/
股调整为 3.13 元/股。将激励对象由 161 人变更为 158 人,授出期权数量由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百隆东方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事项、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
量调整 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权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 及《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期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