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6月16日消息,为改善人才安居条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更好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在南京市六合区创业创新,六合区出台“引才安居聚才惠企”人才购房政策优化方案。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11月9日期间,在六合区范围内(不含葛塘、长芦、大厂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本次优化政策。政策适用以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为条件,以商品房认购时间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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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网签认购的购房对象,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人才购房专项补贴,区财政根据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按300元/平方米的标准发放。鼓励用人单位对购买六合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给予购房补贴。
同时,六合区支持团购优惠。对于企业组织职工集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开发企业在现有优惠价格以外再给予团购优惠。
在购房对象资格认定方面,主要分为3类,1.在六合区范围内(不含葛塘、长芦、大厂街道)企业员工,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取得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上述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六合区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后申请购房补贴当月起,往前连续的6个月社会保险记录,不得补缴。
2.在六合区范围内(不含葛塘、长芦、大厂街道)卫健、教育系统员工,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需用人单位提供工作证明,无需提交劳动合同和社保。
3.通过项目合作等方式,经认定符合六合区发展定位的学术、科研、产业等相关领域的人才。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明确,此次人才购房专项补贴和去年11月份南京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政策优化工作方案可以叠加适用。政策实施范围在六合区内(不含葛塘、长芦、大厂街道),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11月10日(含)至2023年11月9日,以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为条件,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商品房认购时间为依据。
《工作方案》包括发放购房补贴、推行房票安置、提供入学需求、降低贷款成本等内容。
具体看,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积小于144平方米并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可申请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按购房金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购房金额以开发企业出具的购房发票(不含税金)为计算标准。
房票安置是将货币补偿金额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搬迁)人,由被征收(搬迁)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车位、车库、储藏室)用于安置。同时给予一定购房奖励,国有土地给予房票面值使用部分8%的购房奖励,集体土地给予房票面值使用部分12%的购房奖励。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每年招生政策方案发布之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无需迁入户口,其子女即可申请到房产所在施教区(或服务区)初始年级入园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此外,进一步降低刚需和改善型购房者的资金成本,更好地支持居民住房需求,引导商业银行提供南京市优惠利率贷款和优质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