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合作方”)于近日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在合作方行政区划内投资建设光储一体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资料图片)

甲方: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

乙方: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宸能源光储一体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新建20GW的高效太阳能电池及20GW的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制造项目,其中第一期拟投建5GW的高效太阳能电池+6GW的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制造项目。

3、项目投资总额:计划总投资116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80亿元,可分期投资,具体投资安排以后续正式协议约定为准。

(二)项目用地

位置和面积:项目位于繁昌经济开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60亩。其中,一期规划用地面积约300亩,具体面积、位置、交付条件及时间等,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

1、代建厂房:甲乙双方商定,由甲方为乙方代建厂房(含装修)及配套设施。甲方指定平台公司摘得项目用地后,按照乙方的规划设计、生产布局等要求实施建设。

2、建设工期:自项目正式协议生效之日起14个月内完成厂房建设、车间装

修及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建设,乙方在厂房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设备进场安装、调试、试产,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

3、规划指标:乙方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并承诺本项目的各项建设指标均符合繁昌区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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