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太原市国家节水型城市成果,深入开展全民节水、节俭养德的节约行动,提高城市用水效率,根据《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太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太原市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小区)创建(复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太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负责接收各单位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应符合《太原市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小区)考核标准》规定,经自查打分达到80分。


(相关资料图)

二、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全市六城区规划区内取用地下水、地表水和自来水的用水企业(单位、校园、小区)。

(二)重点

1.电力、冶金、煤焦、化工、造纸、纺织、建材、食品等企业。

2.机关、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等单位。3.规模为300户以上或平面面积为3000平方米以上的各居民小区。

三、申报材料

太原市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小区)创建申报表及创建工作方案。

四、时间要求 截止2023年6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太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供水管理科 电话:3586140

太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5日

助编: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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