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 ”——内乡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金秋开学季,普法正当时。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9月5日上午,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走进内乡初中,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教育活动,为该校2000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内容丰富的“法治盛宴”。内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子国,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孟海波等领导参加活动。

活动中,孟海波局长首先致辞,对法院近年来未成人保护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同时指出,青少年犯罪和电诈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作为教育工作者,有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预防和解决这些问题。希望大家携起手来,共同预防青少年犯罪、打击电信诈骗,为进一步净化内乡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保护好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贡献力量!

刘子国院长表示,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关爱青少年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更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今年以来,内乡法院成立普法宣讲和未成年综合审判及帮教团队,到学校开展巡回审判和法治宣讲,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希望同学们能在这次“开学第一课”普法活动中有所悟、有所得,将法治精神入于心、正于身、践于行,做明辨是非、崇法笃学、担当有为的好少年!

随后,刘子国院长带领法院干警们向同学们发放防电信诈骗、防校园欺凌等法律宣传彩页,为学生们提供面对不法侵害的“武功秘籍”,在他们心里种下法治的种子。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被告人王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在内乡初中广场上正式开庭审理。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2月至4月,被告人王某共盗窃四次,盗窃现金2415元,香烟一条价值210元。经过紧张有序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审理结束。最终,经合议庭合议,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在场师生“零距离”见证了庭审的真实场景,感受了法庭的威严和庄重。

庭审结束后,内乡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聂文辽通过为学生讲解司法实践中帮信犯罪、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典型案例,告诫同学们要从反面案例中吸取教训,远离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内乡法院未成年综合审判及帮教团队干警郭磊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和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解了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措施等内容,让学生们学会对校园欺凌说“不”,用实际行动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内乡法院“开学第一课”普法活动落下了帷幕。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此次活动为同学们送去了一份特别的开学礼物,让大家沉浸式、参与式地感受法律的魅力。

近年来,内乡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不断丰富法治教育的形式和内容,通过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公众开放日、青少年模拟法庭等形式,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帮助广大学生树牢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供稿:郭贝 聂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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