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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刊发的《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四川省绵竹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所汉清路超限治理组组长苏某在超限治理执法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财物的问题。

苏某利用职务便利,向货运车主收取800元好处费的“月票”,货车就能在通过检查站时直接放行。

苏某工作的汉清路超限治理组在绵竹市清平镇至北二环路段,主要负责对车辆超载情况进行检查,手里掌握着检查、扣押、处罚违规运输车辆的权力。

货运车主透露,公司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偶尔会有超载和抛洒滴漏的情况,在路政所接受处理时,苏某有意无意会给他们暗示可以买所谓的“月票”,只要给了钱,以后在通过检查站时就不会被拦下来,可以直接放行。

而所谓“月票”,就是苏某每月向货运车主按照每一辆车800元标准收取的好处费。

按照约定,货运车主每月通过现金或微信转账方式将“月票”费转给苏某,并附上相应放行货车车牌。于是,汉清路超限治理组在检查中,先看车牌号,只要是交过“月票”费的超载车辆就会直接放行。

绵竹市纪委监委调查发现,原来,苏某染上了赌博恶习,欠了不少赌债。为了填补赌债,苏某便多次利用检查的职务便利,收取货运业主财物。

经查,苏某在担任公路路政管理所汉清路超限治理组组长期间,在路政执法过程中为请托企业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共计128.9万元。2023年年2月,绵竹市纪委监委给予苏某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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