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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辽宁省沈阳市持续深化“残联+检察”协作机制,围绕推动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力度,全力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活动,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双方以正式印发文件的形式确立信息共享和线索互通、重大事项沟通协商、公益诉讼办案联动、联合宣传、拓展公益诉讼案件新领域五大工作机制;市残联与市检察院指导区、县(市)残联和同级检察院建立联系,试点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活动。
市残联与市检察院围绕文化场馆、公园绿地、交通场站等公共无障碍设施建设、运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公益诉讼行动。市残联系统分区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队伍,在当地残联部门的组织下,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等进行宣传,对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开展集中体验活动,搜集有关公共无障碍设施安全隐患案件线索,配合属地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案件线索搜集等工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残联系统配合检察机关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立案6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2件,起诉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