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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张晓翀) 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工商联提出关于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提案。提案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提案指出,民营经济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民营市场主体来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律是最根本的保障。

提案建议立法中重点明确促进民营经济的六项基本原则,包括立法中应促进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禁止宏观调控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歧视民营企业,保障企业的发展靠市场自由选择。

提案还建议,立法中鼓励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规定竞争中性原则,产业政策的制定不能违反竞争政策,不得歧视民营企业。既要制裁不正当垄断行为,也要打击不公平竞争行为。

提案建议,立法中鼓励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互利合作。允许与鼓励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基于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开展合作,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助推国资国企改革,促进民企健康发展。

提案还建议,立法中保障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平等监管。实施对各类企业平等一体监管,杜绝选择性执法。遵守主体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与证据充分等法治政府原则,确保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有机结合,实现以监管促发展。

提案建议,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涉民营企业案件裁判严格依法办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反对国有企业打“英雄牌”,反对民营企业打“悲情牌”,反对跨国企业打“霸王牌”,合同争讼解决坚守契约精神。

提案还建议,明确各级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责。将保障、促进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为民营经济营造亲清政商关系。落实法治政府与诚信政府要求,将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纳入政务诚信建设考评体系。

提案建议,立法中建立监委机关对公职人员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的专项监察制度。破解不清不亲、只清不亲、只亲不清等政商关系难题,重点查处消极不作为、向民营企业索贿受贿、擅自撕毁招商引资合同、新官不理旧账等行为。政府部门对民营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必须具备法律依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提案还建议,立法中明确司法机关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的法治要求。将侵害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权益的冤错案件纠偏纳入法治轨道。严格区分并切割企业犯罪与企业家个人犯罪,引导企业加强刑事合规体系建设。追究企业家刑责时,甄别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法人财产、股东股权与公司法人产权、个人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个人财产之间的边界,避免一人犯罪殃及整个企业或企业集团。企业家个人涉嫌犯罪的,司法机关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措施限于个人财产,不应包括公司财产。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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