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假冒仿冒证券经营机构和人员的非法证券活动频现,形式也持续翻新升级。近日,还出现了不法分子通过假冒仿冒券商向投资者寄送包裹,诱导扫码入群的“新花招”。投资者需提高警惕,识别潜在风险。
【资料图】
不法行为花样多
9月6日,有投资者在社交平台反馈,不法分子假冒仿冒券商向其寄送包裹,以开展“客户感恩回馈抽奖”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引诱投资者入群。不法分子甚至截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示的从业人员信息印刷在其传单中,盗用券商投资顾问的姓名、照片、履历、执业编号等,仿真度极高。
上述被假冒仿冒的券商为广发证券,9月6日,广发证券在其投教平台表示,近期有群众收到假冒“广发证券”名义寄出的快递包裹,内含一张印有“客户感恩回馈抽奖和客服二维码”的传单。为此,广发证券发布声明,公司从未给客户寄送过任何“客户感恩回馈抽奖”的快递包裹,传单的客服二维码为诈骗二维码。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来路不明的邮件和扫描二维码。
中信证券也在8月初发布提示称,发现多起利用公司有关员工公示信息制作虚假材料,冒充公司及有关员工实施诈骗的活动。包括伪造公司LOGO、证章、微信、开户页面、二维码、手机APP以及其他交易软件,诱导客户充值、转账从事所谓“一级市场交易”,主动给客户打电话、通过“朋友”介绍、通过“抖音”等媒介推荐股票或邀请客户加入聊天群、股票交流群。
非法证券活动不仅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也会对券商名誉造成影响。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律师栾靖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旦券商发现假冒仿冒事件,首先应立即采取行动,包括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通知相关监管机构。其次,券商可以发布公告或在官方渠道发布警示,提醒客户和投资者注意此类假冒活动,并明确告知券商不会以类似方式联系客户或进行抽奖活动。再次,券商应加强内部安全措施,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性,加强客户身份信息保密等。最后,券商可以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提供所有可用的信息和证据。”
主要呈现四大特点
当前,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非法证券信息的活动呈扩大化趋势。
以2022年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发布的风险提示统计信息为例,相关不法活动主要呈现出四大特点,一是涉及范围广,行业中证券公司被假冒和仿冒的情况较为突出;二是被假冒仿冒的频率总体相对较高;三是假冒仿冒的形式复杂多样;四是不法分子主要通过新媒体平台与投资者建立联系。
不法分子通过多种类型的假冒仿冒方式进行虚假宣传,采取的手段包括制作APP、开设微信群或QQ群、建立网站、创设微博账号和开通微信公众号等。其中,制作APP和开设微信群或QQ群是较为常用的手段。
今年以来,券商通过官网发布的“关于警惕不法分子假冒与券商合作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声明”就超过了200条。4月份,中国证券业协会就曾要求券商全网排查填报证券领域涉非信息,重点排查假冒仿冒证券经营机构和人员等涉非自媒体账号和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