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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阜新6月16日电(通讯员王春英)“你好,您有一笔被‘讹’的钱,可以到我们检察院来取了……”

这样的电话,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任品一共打了28个,甚至有很多被害人误认为是“骗子”。

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故意制造多起交通事故借以向受害人索取钱财。随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公安机关侦查,王某以被“轧脚”“剐蹭”等理由故意制造交通事故28起,每次“事故”索取被害人几十到几百元不等的钱物,作案期间共索取被害人钱财累计7000余元。

3月28日,王某被海州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过检察官耐心沟通,其家属及其辩护人表示愿意对被害人进行退赃退赔。同意退赃退赔是第一步,如何将赃款返还给被害人才是关键。

为此,办案检察官将数据一条条整理,逐一与被害人核实案发时的情况,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6月14日一早,20多名被害人来到该院领取犯罪嫌疑人退赔的赃款。

“当时怀孕的媳妇儿在车上,我怕她着急,想着200块钱也不多,就给他了”。被害人张先生表示,我开车刚拐过弯,就有人拍我车门,说我轧他脚了,然后就和我要钱。和张先生有过同样遭遇的白先生表示,自己不但被索要了100块钱,还被迫给王某买了两盒香烟。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何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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