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继续收购?
继续收购是指已经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以上的投者继续收购该上市公司股的行为。
《证券法》第88继续收购的特点包括哪些内容?条对继续收购作出了规定。继续收购与一般收购是上市公司收购的两个阶段,在继续收购阶段,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更高比例的股份,对该公司有更强的控制力,更容易滥用其优势地位损害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法律对继续收购设置了更为严厉的规则。
继续收购的特点包括哪些内容?
1.继续收购是特定投者实施的股收购行为
凡是通过拟实施之收购行为累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30%以上股份的投者,无论是否已持有公司股,也无论所持股为流通股或非流通股,均受继续收购制度的约束。
2.继续收购是收购人与上市公司股东之间的特殊交易行为
继续收购应当遵守权益公开规则,但无须在增持公司股份5%时暂停收购,可在收购要约发出后持续收购。继续收购依据收购人在收购要约中提出的收购价格和条件成交,不受集中竞价规则的约束。凡是承诺接受收购价格或条件的股东,均可向收购人出售所持股。
3.继续收购是采取收购要约形式进行的收购
一般收购中,收购人可采取协议转让或按一般交易规则下达委托指令,并由证券交易所撮合成交。但继续收购中,应依法采取收购要约形式收购,收购要约是继续收购的核心和关键制度。
4.继续收购是在强行法约束下实施的收购。
继续收购具有证券交易,但作为特殊交易形式,须受强行法约束。如继续收购须采取收购要约形式进行,收购要约必须记载法定内容,继续收购前必须履行信息公 开义务,收购人须按照收购要约内容进行收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