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反倾销税是一种进口税,相当于国内市场价格与出口国倾销价格之间的差额。也就是说,在中国出口服装的成本只有20元,而在中国市场卖210元,在美国卖200元(都是人民币),所以征收10元的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计算公式:

反倾销税金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率

计算程序:

(一)根据分类原则确定关税分类,并将应税货物分类为适当的税目和税号;

(二)根据反倾销税的有关规定,确定适用于应税货物的反倾销税率;

(三)按照完税价格审批办法和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冬季价格;

(四)根据汇率使用原则,把外向兑换成人民币;

(五)根据计算公式计算反倾销税金额。

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倾销进口产品;

2.倾销对生产类似产品的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

3.倾销和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不符合以上任何一个条件,就不能征收反倾销税。

如何征收反倾销税?

(一)征收决定。如果征收反倾销税的所有要求都得到满足,则应由进口国当局决定是否征收反倾销税,以及征收的金额是否等于倾销差额或低于倾销差额。如果对国内产业的损害可以在倾销幅度以下完全消除,那么反倾销税的金额应该低于倾销幅度。

(二)征收对象。在征收反倾销税时,我们不应采取歧视性做法,对所有被视为倾销的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税金额应该有一个适合每个出口商的份额。如果不能指定一个国家所有出口商的名称,您可以将其指定为该国家。

(三)基本价格制度。基本价格制度是指在正常竞争条件下,“基本价格”与产出价格之间的差额在出口国最低正常价格的范围内确定,并作为反倾销税的金额。

征收反倾销税应遵循以下原则:

(1)征收额应低于或等于倾销幅度。如果减少税收就足以消除对产业,国内造成的损害,那么税收额最好少于倾销幅度。

(2)多退少补。如果最终反倾销税高于临时反倾销税,差额不能由出口商支付;相反,如果最终反倾销税低于临时反倾销税,出口商缴纳的部分额外税款应予以退还,并应在作出决定后90天内予以退还。

(3)不歧视原则。反倾销税应平等征收,税率不应因国家而异,除非根据《反倾销协议》,倾销幅度存在可忽略不计的情况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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