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本文来自《几十年过去了,我有时还是会想起这两个小孩,他们后来过得好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看来你还是很有善心的。

说起讨饭,我这个年纪的人(1956年出生),看的比你要多多了。还是先说说最后的感想结论吧。这一幕已经过去几十年了也结束几十年了,他们应该都正常生活了、也可能是幸福的生活了。我们非常希望他们忘记这一幕。现在的人们对乞讨如果还能遇见,那就是有些“专业”的乞讨人员,专门以乞讨钱财为目的,其中不乏骗子。各地民政部门都有这样的救助机构,叫“救助收容所”或“救助收容院”,乞讨行为在社会层面是不允许的,需要救助的也要给以救助。这是后话。现在这样的机构,基本上是空空空荡荡的。

在一些地区,自解放前至解放后的一段时间里,乞讨比较普遍。初春来了,前一年的粮食吃完了,新粮没有接上,拿起饭碗和棍子就出门乞讨去了。如果遇上灾害、困难时期,问题更加严重,灾民到处流浪乞讨,社会层面随处可见。

我第一次见到和理解这样的事情,是在幼儿园阶段。一天晚上睡觉睡得迷迷糊糊起来小便的时候(我在幼儿园是寄宿制),突然看到门口围集了一大群与我年纪差不多大小的灾民孩子,衣着与面容我就不描述了。后来幼儿园的老师悄悄告诉我们这是转运途中的孩子,临时从我们幼儿园经过停留。第二天早晨,幼儿园一切又是恢复原状。也就是说,这样的事都是不好的一方面,ZF部门处理都是非常低调的。

从此,在城市的饭店里见到乞讨者,在家里吃饭门口来了乞讨者,听同学讲述遇上乞讨者的经历与心酸,都不奇怪了。有的乞讨者知道这里是机关大院家属区,还不忘戴上自己曾经获得过的奖章和证件,回忆起来都是十分的心酸。

到了60年代中期以后,社会层面的乞讨现象要好多了。无论是农村基层还是城镇ZF机构都努力解决此类老百姓遇上的困难问题。所以,我们对乞讨者都是有分寸的看待:老弱病残幼都给与同情与照顾,对于年轻力壮者以教育劝导,最多给几分钱就结束了。那个年代5分钱已经能买一个烧饼了。

总之,我们国家各地发展水平不一,各地老百姓生活富裕程度不一样,历史上对一些地区人群乞讨行为有偏见,以致于地域化,都是不对的。就以一个“黄泛区”来说,洪水多了大了,这个地方就要放水淹掉以保证下游的富裕地区不受水灾。这样“黄泛区”的灾民就会跑到富裕地区去乞讨,给别人的印象就是那个地方的人怎么就喜欢乞讨呢?其实这是他们的牺牲换来了富裕的地区的平安。还有的省份一些地方地多人少(也不是非常富裕的地区),好歹能留下来种田养活自己,结果就形成了另外省份的某些地区的人们受不了当地的生存条件,“自发移民”到这里安家落户,以致于出现了这个地区省外另一个地区的籍贯人特别多的情景。这在历史上都不是罕见的。

这些都是上世纪60年代人人皆知的历史。当然,这一幕已经谢幕了,成为历史了,希望永远不会再发生。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