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什么
1、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地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这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具有广泛性的特点。
2、财产条件:除非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在设立时股东不需要缴纳任何出资,只需要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标准即可。取消了对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例如,《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分别对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规定了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而且要求发起人必须在设立时实缴出资。
3、股份发行和转让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的这一特征是区别于其他各种公司的最主要特征。
4、公司经营状况的公开性:由于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的公开性、自由性,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要向社会公开。
5、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不一定
“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但是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