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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桐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并在随县人民法院的协助下,开展异地联合执行行动,顺利执毕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孔某到陈某家中当面达成赊欠饲料口头协议后,陈某将饲料送至孔某家。孔某支付部分饲料款,欠7400元饲料款未付。2015年12月21日,孔某出具借条一张。2020年1月19日,孔某支付2000元,剩余5400元未还。2022年1月5日,孔某被诉至桐柏县人民法院。判决后,孔某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向孔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员多次电话联系未果,经查询也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对其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2022年8月10月,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果。

2023年8月,申请人给执行员打来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执行干警立即商定异地执行预案,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将被执行人拘传。8月29日上午,按照事先部署,桐柏法院执行干警与收到协助执行函的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人民法院干警汇合。拘传现场,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及时兑现了申请人权益。(供稿:桐柏县法院 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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