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意外身亡起纷争 诉前联动化干戈

近日,西峡法院丹水法庭通过诉前联动解纷机制成功化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不仅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将诉源治理落到实处,同时有效节约了群众诉讼成本,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了解,今年11月,齐某将自家的三轮车开到杜某开办的修理门市对车辆发动机进行维修。为了维修方便,杜某将三轮车车斗升起并用木方顶住,以便对发动机进行维修。发动机维修好后,杜某因事离开修车现场,齐某便自行对车辆进行检查和操作,在齐某检查过程中三轮车车斗突然落下,造成齐某当场死亡。周围邻居发现后立即报警,经当地派出所调查后排除了杜某的刑事责任。但齐某家属情绪悲痛,以杜某门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疏于管理义务为由,要求杜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等费用约35万元。因双方对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齐某的家属遂通过电话向丹水法庭法官求助。

接到求助后,丹水法庭杨付林法官第一时间联系派出所对本次事故情况进行了解,在充分考虑到死者亲属的悲痛心态和死者亲属的利益保护情况下,杨付林确立了调解思路及策略,并召集杜某及齐某亲属到法庭,一边对齐某的家属进行安抚,稳定家属情绪,一边联合镇派出所、司法所就齐某意外身亡的民事赔偿进行诉前调解。

为了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杨付林法官和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就本次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法律规定赔偿标准等情况,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释明工作。在充分掌握各方当事人心态后,积极耐心地做着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法、理、情解析,仔细地向双方释法明理。经过两天的深入调解,最终双方同意各退一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杜某一次性赔偿齐某家属各项费用23万元,并在法庭和派出所干警的见证下当庭履行了该笔赔偿款。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成功将这一复杂纠纷化解在法庭“门外”。

近年来,西峡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与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村组班子建立联动解纷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施策,抓细矛盾化解,坚持诉前调解,做实源头预防,通过不断优化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有效延伸了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持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供稿: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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