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省政府出台《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使我省重大行政决策有法可依。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8月31日上午,西平县应急管理局在局会议室,组织全体行政执法成员集中学研讨交流《规定》主要内容和程序,由局长马洪岗主持学会议。

​西平县应急管理局集中学习《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的重要意义。《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对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各个环节各个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是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指导文件,对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

​西平县应急管理局集中学习《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会议强调,要及时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计划,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前瞻性管控,做到有计划、有落实;要全面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注重征求意见的全面性、风险评估的有效性、专家论证的权威性,加强过程管控;要全面履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防止行政决策错误,确保西平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风险可控、合法合规,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质量和效率,为西平县应急管理局有序发展保驾护航。(冯占华 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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