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悉心调解化恩怨 寒冬踏雪送锦旗

2月2日上午,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原告的法定监护人汪某冒着鹅毛大雪来到西峡法院将一面印有“倾力调解负责任 热心为民好法官”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及其书记员手中,对法官倾心化解纠纷,护佑儿童成长表达感谢之情。

汪某与刘某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20年二人感情不和协商离婚,同时约定子女由汪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400元。然而两年多过去了,刘某未按约履行抚养费,并且一双子女都到了上学的年龄,汪某因自身残疾无法承担两个孩子的费用,故汪某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法院,不仅要求刘某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同时还要求后续的抚养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支付至子女成年。

在审理中,汪某称刘某不关心孩子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并扬言如果刘某不支付抚养费,就跟她拼命。而刘某指责汪某离婚后经常打扰,导致自己频繁调换工作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并且汪某一直阻止自己去看望孩子,这才拒绝支付抚养费,两人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认为虽然双方矛盾看似尖锐,但两人的矛盾都是基于对孩子的爱,并且孩子还小,如果调解结案更利于孩子成长及亲子关系的良好发展。于是在庭后法官与两人进行“背靠背”调解,就法律规定进行释法明理,并从利于孩子成长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谈心交流。在法官用心用情的引导下,双方逐渐打开心结,放下成见,就孩子的抚养费进行了协商。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两人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

法官寄语

抚养费纠纷的妥善化解,不仅关系着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还可以减少因夫妻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影响。在这类案件中,最常见的就是“你不让我看孩子,我就不支付抚养费”的问题,这样把夫妻之间的恩怨继续牵扯到孩子身上,不仅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更会加深两人之间的仇怨。作为父母,要尽力减少不良情绪对孩子的影响,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来减轻离婚对孩子造成的心理冲击,引导孩子身心健康状况持续正向发展,才是对孩子最大的负责和保护。(供稿: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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