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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7日相继发布公告,拿出了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方案。
以工商银行为例,该行提出,对于符合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要分多种情形分别进行具体调整。
各类情形的区分点在于不同的时间段、是否执行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等多个方面。
以时间来看,区分了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贷款。
其他三家银行的方案与工行类似,均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具体操作。
涉及到利率调整方式,工商银行提出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该行与客户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该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客户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
从四家银行的公告看,申请渠道包括线上和线下渠道,手机银行、银行网点等都可以进行申请。
中国建设银行的公告也提到,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调整成功后,用户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相关渠道查询调整结果及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