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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日,侯涛法官刚结束庭审到办公室,门口处传来一个激动的声音:“请问这是侯法官办公室吗?”侯法官一看来人,立马起身迎接,原来是前段时间一个案件的原告方,“我们是来给侯法官送感谢信和锦旗的,您审理的我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我司的诉讼史上堪称快速司法的典范,也为我司解决了多年未解决的工程款问题,无愧是人民的好法官!”来人兴奋地表达着自己的感谢之情。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情回顾

2020年9月14日原告甲方某公司与被告乙方签订桩基工程施工合同,2021年1月12日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乙方要求于2020年9月17日试桩施工完成,2020年11月12日开工,2021年1月21日竣工并完成了现场交接;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检查验收,各项工作均合格,2021年1月23日甲方撤场。2022年7月14日甲方申请结算,2022年8月1日乙方同意结算。2022年9月15日签署桩基工程结算表,结算金额3505000元。后乙方支付工程款2450000元,尚欠1055000元。甲方遂于2024年3月13日将乙方起诉至镇平县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为助力企业活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承办法官侯涛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多次翻阅卷宗、查阅资料、研判案情,认真审查双方的合同内容,以最大化落实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全面梳理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背对背调解”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不断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帮助双方分析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经过反复协调沟通,双方当事人对未付工程款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案成功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于是也有了文中开头那一幕。

“春风化雨助调解,司法为民促双赢。”下一步,镇平县法院继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高效审理涉企案件作为护航经济发展的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及时跟进调处涉企矛盾纠纷,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供稿:王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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