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具体有哪些费用?一起来看看吧。

对于医疗事故的赔偿,应该根据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受害人的居住地、收入状况等具体情况分别计算不同的赔偿项目,所以赔偿标准也是根据每个赔偿项目来确定的,医疗事故中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交通费、护理费、医疗费、住宿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患者死亡的,还包括丧葬费以及处理丧葬事宜的合理费用。

其中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和后续治疗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伤残赔偿金和家属生活费需要根据患者的伤残程度或伤残等级及其年龄标准、家属年龄、被上诉法院所在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只能在医疗事故责任人确认、确定责任人后才能进行赔偿,但是,有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是不需要赔偿的。具体有哪些情况?

(1)为挽救濒死病人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是医疗事故。也就是说,为了在紧急情况下挽救病人的生命,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医疗操作规范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在医疗活动中,因患者病情异常或特殊体质导致的医疗事故,不属于医疗事故。所谓医疗事故,是指由于特殊的病情或患者的体质而难以预测和预防的不良后果。医疗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预测的,主观上没有医务人员的过错,但由于患者自身的身体变化和特殊疾病的结合而突然发生,这是医务人员和现代医学科技无法预见、预防和避免的。根据当时的情况,医务人员无法预见患者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3)无过失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提供血源时,应当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输血操作正确,但患者输血后仍有不良后果的。

(4)因患者原因延误诊治造成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比如病人不理解医疗行为,不遵医嘱服药或私自服药,或者有些病人,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症状,不接受医务人员的合理治疗措施,过早增加活动,术后过早进食,私自外出等。并因这些原因造成患者的不良后果,医务人员不能承担责任,也不能视为医疗事故。

(5)经患者同意,实验诊断和治疗对患者造成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在很多科研教学医院,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进行临床试验的药物、试剂、治疗器械,往往都是在病人身上试用。但试验必须按照相关实验规定进行,必须说明使用目的和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副作用。必须获得患者的同意并签署协议。如果患者签字同意进行检测诊断和治疗,医务人员不承担事故责任。

(6)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山洪等)造成的不良后果)都不是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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