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3、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4、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5、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1、借款学生是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预科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或让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4、借款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借款学生学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比如个人征信良好、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承诺提供上学期间和就业以后的变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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