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弃婴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收养弃婴流程是怎样的?
收养弃婴还需要满足的条件有收养人无子女;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收养人没有患有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弃婴流程是收养人提交申请;政府部门审核材料;民政局发布弃婴(儿童)寻亲公告等。
收养弃婴还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如下:
1、要求收养人无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
2、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如精神病等。
只要符合以上条件,无论城市人、农村人都可以收养弃婴。无子女的家庭可以收养弃婴或到福利机构去收养孩子,而有子女的家庭则只能到福利机构去收养孩子。
收养弃婴流程如下:
1、收养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需要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证明。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关出具《子女情况证明》。
3、发现地公安部门对检拾人进行询问并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4、由县(市、区)民政局按有关规定发布弃婴(儿童)寻亲公告。
5、公告期满60天无人认领的,收养人可持上述证明及《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