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赔偿的范围不包括什么
国家赔偿的范围不包括以下内容:
1.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2.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3.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4.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5.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7.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国家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
国家赔偿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国家赔偿能否进行协商
国家赔偿可以进行协商。关于国家赔偿,我们是可以以调解解决国家赔偿纠纷,建立国家赔偿纠纷调解机制。并且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国家赔偿调解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国家赔偿纠纷机制的价值基础。
2.合法原则
国家赔偿调解作为法院的一项司法活动,应当符合合法原则。
3.中立原则
法院作为以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纠纷的主导者,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坚守中立原则。中立原则,是指法院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家赔偿纠纷的过程中,应当同双方当事人保持同等的距离,对纠纷保持超然和客观的态度,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和对权利的自由处分,不得偏袒任何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