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城镇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健全城镇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帮扶救助对象、帮扶救助内容、工作保障任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兜牢困难职工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意见》指出,要完善政策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不断夯实困难职工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救助、基本住房安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六条保障线”,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意见》强调,要及时发现困难职工,规范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力争发现一例解决一例,做到例例有记录、例例有回应、例例有档案。健全完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机制,落实“六保障”政策待遇,兜牢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提升困难职工生活品质。

《意见》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总工会和民政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增强帮扶合力。加强排查预警,强化动态监测,及时将存在致困返困风险的职工家庭纳入监测帮扶。加强数据共享,畅通响应渠道,实现部门之间帮扶救助数据互融互通,将困难职工数据纳入全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统一管理、协同比对、主动发现、快速预警,辅助各部门进行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帮扶救助对象正确对待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振信心。(庞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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