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身故后,母亲不尽抚养义务,孩子一直由祖父母抚养。那么,隔代抚养的祖父母能否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呢?
阿泽(化名)与阿娟(化名)原系夫妻关系,双方育有一子小光(化名)。由于感情不和,双方闹离婚。小光出生四个月后,母亲阿娟离家出走。后起诉离婚,法院判决抚养权归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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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2022年3月,阿泽因故身亡,小光一直由祖父母抚养。在此期间,阿娟只探视过小光一次,再婚生育小孩后,也未支付过小光的抚养费。
因小光监护人缺位,在学习、生活中存在诸多不便,祖父母遂将阿娟诉至法院,申请撤销阿娟监护人资格,并申请法院指定其为监护人。阿娟对申请事项无异议。
深圳坪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阿娟系小光的母亲,对小光负有监护职责,但其长期未尽到对小光的监护职责,小光主要和祖父母共同生活,祖父母请求撤销阿娟的监护人资格,应予准许。
考虑小光的祖父母有相应的能力和经济条件,小光也愿意与祖父母共同生活,在不改变小光生活现状的情况下,秉持有利于被监护人健康成长的原则,法院指定小光的祖父母为小光的监护人。
法官提醒:撤销监护人资格并不免除父母支付小孩抚养费义务
经办法官李龙挺表示,现实生活中,与本案类似的“隔代抚养”现象屡见不鲜。一些父母把未成年子女交给年迈的老人抚养后,便对子女不管不顾。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和权益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理应尽到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若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甚至对子女有虐待、遗弃、伤害等严重损害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时,祖父母等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向法院申请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
法院可依申请和法律规定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结合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的关爱和陪伴。法官提醒,广大父母要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不能将孩子交给老人做“甩手掌柜”,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时,可通过法定程序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但撤销监护人资格并不免除父母支付小孩抚养费等法定义务。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深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