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深晚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印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项目包括深圳机场国内客运新航点资助项目,货运新航线和加密航线资助项目,提升深圳机场集货能力资助项目,深圳机场国际客运航线资助项目,通用航空发展资助项目。年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6.45亿元。该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其中,深圳机场国内客运新航点资助项目中,客运新航点是指细则有效期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城市:开航之日起前3年内深圳机场无通往该城市的定期客运航班;开航之日起前3年内深圳机场虽有通往该城市的定期客运航班,但该航班已停航半年(含)以上,且3年内任一航空公司每个运营年度完成的出港航班班次不足50班。

资助对象和条件为:在深圳机场开通国内客运新航点持续运营满1年,且运营年度内在深圳机场出港航班100班(含)以上的航空公司。每开通一个新航点给予500万元的一次资助。

货运新航线和加密航线资助项目包括对航空公司货运新航线资助和对航空公司货运加密航线资助。航空公司同一航线不可同时申请货运新航线资助和货运加密航线资助。

货运新航线(包括全货机新航线及客改货新航线)则指细则有效期内航空公司在深圳机场开通自开航之日起前3年内该公司未运营过的国内和以深圳机场为出境地的国际及中国台湾地区货运航线,或虽运营过但该航线已停航半年(含)以上,且过往每个运营年度出港航班班次均不足50班。

货运加密航线(包括全货机加密航线和客改货加密航线)指细则有效期内在深圳机场开通的经民航主管部门批准增加航班班次的国际及中国台湾地区货运航线。

全货机新航线资助对象为开通全货机新航线持续运营满1年的航空公司,且申请资助的运营年度内,出港航班班次不少于80班,且航空公司所有全货机航线航班班次总量不低于上一年同期的航班班次总量;申请资助的运营年度内,国际及中国台湾地区航线出港均载运率达到50%,国内航线出港均载运率达到60%。同时,在申请资助的运营年度之后到资助申请受理截止日期间,该航线持续营运未停航。

资助标准为:洲际(不含技术经停的第一目的地为亚洲外)及阿拉伯半岛地区航线,资助最长为3年。第一年给予出港航班25万元/班,同时给予出港货量1000元/吨的资助。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按第一年资助标准的80%、60%执行。每家航空公司每年每条航线的资助上限为5500万元。

亚洲(不含阿拉伯半岛地区)及中国台湾地区航线资助1年。给予出港航班12万元/班,同时给予出港货量500元/吨的资助。每家航空公司每年每条航线的资助上限为2300万元。

国内航线资助1年。给予出港航班5万元/班的资助。每家航空公司每年每条航线的资助上限为1040万元。

另外,针对提升深圳机场集货能力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为深圳机场管理机构。深圳机场管理机构发挥机场集货服务台作用,将获得的资助资金用于提升货运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利用率、发展冷链物流与电商物流等专业化物流、扩展和完善航空口岸功能以及提高航空物流信息化水等领域,更好的调动航空物流集货企业在深组织货源的积极,进一步增强深圳机场集货能力。(记者 董玉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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