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间担保人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担保期间担保人可以行使的权利如下:
1.按担保贷款条件和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是否为贷款提供担保;
2.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3.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审查;
4.如借款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担保人有权通知贷款人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5.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等。
6.有权处要求担人提供反担保措施;
7.在履行代偿义务后,有权利对债务进行追偿。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怎么处理
1.双方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和解协议,解决纠纷。债权人可以告诉担保人,其是应该履行担保责任的,否则将会被告上法院,胜诉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强制执行其财产来受偿。债权人协商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合理合法追偿。
2.若担保人确实不愿意履行担保责任的,权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代为还本付息、支付违约金等费用。
3.在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后,担保人仍然不愿意履行担保责任,债权人应该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行划扣担保人银行存款,拍卖、变卖担保人财产等方式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