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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记者从商丘市教育体育局获悉,根据《中共商丘市委教育工委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商丘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活动及届满复核的通知》(商教工委〔2023〕26号),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申报、各县(市、区)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专家实地评估,拟认定商丘市文化路小学等18所学校为第四批商丘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以下简称:“示范校”)。

拟认定为第四批商丘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有:虞城县实验幼儿园、夏邑县第五小学、商丘市文化路小学、永城市第十小学、柘城县第二实验小学、睢县高级中学、梁园新区第一小学、宁陵县第三实验小学、夏邑县第三高级中学、民权县第三小学、商丘市第八中学、永城市第一幼儿园、虞城县明德小学、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乐学校、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州街道办事处胜利路小学、睢阳区实验学校、虞城县仁文小学、柘城县德盛高中。

自1月8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为第四批商丘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体育局党建科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近年来,我市立足于党建引领,强力推进民办教育、职成教育、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走实了党建引领教育协调发展新路径。为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严格党的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宣传力,利用“红色传统教育基地”,丰富党员活动,同时,深化机关志愿者服务,推动文明城市的创建、巩固、提高,使之常态化、制度化。

采 写:记者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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