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判后回访暖人心 用司法守护少年的你

“以后小孙子的抚养费有什么问题,您随时跟我联系,法庭来给您解决……”“那可真是麻烦咱们法庭了……”近日,西峡法院西坪法庭在工作之余回访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刘某与汪某再婚时已经怀孕,但孩子的父亲却不是汪某,刘某在生下孩子后就离家外出,多年来对孩子不管不问。2019年汪某与刘某离婚,因为双方常年在外地打工,都不愿意抚养孩子,可怜的孩子只能留在老家由奶奶抚养。虽然奶奶与孙子并无血缘关系,但奶奶也照顾的十分用心,可孩子逐年长大,奶奶年事已高,微薄的收入难以支撑奶孙俩的生活,因此奶奶将孩子的生母刘某诉至法庭,要求其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西坪法庭在审理该案时了解到,刘某在离婚后又与他人结婚成家,与之前的孩子关系并不亲近,因此刘某不愿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承办法官见无法进行调解,为了及时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该案查明的事实进行裁判,判决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后刘某提起上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刘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该案判决生效后,为了将未成年人的权益落到实处,承办法官牛连青再次来到孩子奶奶家中进行回访。回访中,法官亲切地询问了孩子现在的生活、学情况,同时向孩子的奶奶了解了抚养费的履行情况。当得知刘某仅支付了四个月的抚养费后续便再没有支付后,法官当即给刘某打去了电话,在电话里严肃地批评了刘某,要求刘某尽快将拖欠的抚养费用补上,并告诫刘某如果仍拖欠抚养费用,将会被采取强制措施。在临走之时,法官还叮嘱孩子的奶奶如果刘某仍没有支付后续抚养费,及时与法庭联系,法庭将 协助其督促刘某履行义务。

家事案件回访制度是西峡法院“细语和风”家事审判工作法中的重要一环,也是延伸对家事案件判后服务工作的务实举措。案件承办人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主动了解当事人案件后续进展,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从而达到将纠纷消除在萌芽,将矛盾就地化解的诉源治理好效果,及时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供稿: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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