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4日讯今日,淮河能源(600575.SH)收报2.84元,涨幅5.97%,总市值110.37亿元。
9月2日,淮河能源发布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淮河能源拟向淮河电力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潘集发电公司100.00%股权、淮浙煤电50.43%股权及淮浙电力49.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潘集发电公司、淮浙煤电将成为淮河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淮浙电力将成为淮河能源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不涉及淮河能源发行股份,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淮河电力,淮河电力为潘集发电公司、淮浙煤电的控股股东,淮浙电力的参股股东。
(资料图)
本次交易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潘集发电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8,079.86万元,淮浙煤电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96,262.83万元,淮浙电力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92,692.18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经淮河控股核准。
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经各方协商,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如下:潘集发电公司股权的定价以其《资产评估报告》所载并经淮河控股核准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潘集发电公司100.00%股权交易价格为118,079.86万元。淮浙煤电股权的定价以其《资产评估报告》所载并经淮河控股核准的评估值扣除评估基准日后淮浙煤电现金分红45,000.00万元后的数据为依据确定,扣除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利润分配后,淮浙煤电50.43%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27,571.85万元;淮浙电力股权的定价以其《资产评估报告》所载并经淮河控股核准的评估值扣除评估基准日后淮浙电力现金分红15,000.00万元后的数据为依据确定,扣除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利润分配后,淮浙电力49.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7,069.17万元。
淮河能源表示,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合计432,720.88万元。
本次交易中,淮河能源将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在《资产购买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30%,剩余70%交易价款在《资产购买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内支付。淮河能源支付首笔30%价款至支付完毕剩余款项期限内向淮河电力提供合法有效担保,担保方式为淮河能源将本次交易取得的标的资产在交割完成后质押给淮河电力,淮河能源支付完毕剩余款项后解除股权质押,并按同期银行贷款一年期LPR支付该等期限内利息。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淮河电力系淮河能源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淮河能源控股股东均为淮南矿业,实际控制人均为安徽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淮河能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关于本次重组对淮河能源主营业务的影响,淮河能源表示,本次交易前,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火力发电业务、售电业务、铁路运输业务、煤炭贸易业务。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系火力发电业务。双方主营业务高度重合,存在极大的协同空间,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进一步强化其作为淮南矿业旗下能源业务资本运作平台的战略定位。重组完成后,公司的火力发电业务规模将得以扩张,公司可通过整合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充分发挥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扩充公司在火力发电领域的产业布局,有效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淮河能源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
据证券日报,交易后淮河能源资产负债率也“被动”提高。主要财务指标中,负债合计由交易前的67.68亿元增至交易后的175.49亿元,增长率达到159.29%。交易完成后,流动负债增长率为170.04%,非流动负债增长率为137.32%。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7.65%,提高了21.8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