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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对浏阳市恒信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长浏)应急罚﹝2023﹞枨冲应急办-1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长浏)应急罚﹝2023﹞枨冲应急办-10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08
处罚内容决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5.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2023 年 5 月 16 日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对浏阳市恒信烟花制造有限 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超定量储存:419#存药洞(危险等级 1.1-1 定员 1 人 限药量 5 公斤), 实际存放军工硝一件(10 公斤),亮珠一箱(15 公斤),合计药量 25 公斤, 超药量 20 公斤;416#半成品中转(危险等级 1.3 定员 1 人 限药量 200 公斤), 检查中实际储存 310 饼,计药量 387.5 公斤(1.25 公斤/饼*310 饼),超药量 187. 5 公斤; 2、改变工房危险等级:431#存引洞(危险等级 1.1-2 定员 1 人 限药量 10 公斤),实际存放军工硝一件 10 公斤(危险等级 1.1-2)、亮珠一箱 15 公斤( 危险等级 1.1-1)。
处罚依据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 版)》第五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机关浏阳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81MB1550071U
数据来源单位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81MB155007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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